在打官司的时候,我们是需要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材料的,这里面主要是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那么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该如何才能够写好自己的起诉书呢?再去起诉书的时候又该需要注意哪些内容呢。今天在这里给大家带来的就是有关于起诉书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借鉴。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或者是裁定的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所用的起诉书。当事人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时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
裁决判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之内提起上诉。上诉状的内容要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是其他组织的名称以及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该要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且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是代表人的人数提出相关副本,有新证据的,应当在上诉理由之后写明证据和证明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因为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能参加诉讼,但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判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是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第三人。
自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当事人是法人或者是其他柱子的,要写明名称,住址,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将第三人列为原告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列为被告,但是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没有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列为第三人。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不能够参加诉讼事实没有列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且没有过错或者是无明显过错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