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
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印刷教学辅助资料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明细及质量要求
1、货物明细:
注:此表所列价格为大包价,包含税、运输费用、搬运费用等。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印刷品与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相一致,保证印刷的产品颜色均匀,字迹清晰,色正,无杂色,无重叠,用纸规格符合甲方要求。
二、包装标准
1、乙方保证合同货物包装防雨、防潮并适合运输、搬运。
2、因包装不当而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负责退换或赔偿,并在指定日期内交至甲方指定场所。
三、交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乙方在20**年3月2日之前交货,交货地点为青岛恒星学院仓库,运输费用和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验收
甲方用专业工具验收产品纸张重量,确保产品单本重量不低于 克,并与本合同条款一所定规格型号相一致;不足 克的部分,按重量比例减额计算。
五、付款方式
乙方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确认符合本合同所定标准,在甲方发放完毕后付款;乙方应在发货时,向甲方开据与合同标的额等额的正规发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或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乙方应在10天之内负责补充、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仍无法解决该产品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退货。
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合同货物交付甲方。因乙方逾期交货而影响甲方学期计划的,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总货款的0.5%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截止日10天乙方仍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而乙方仍须立即付给甲方上述违约金。
七、仲裁及适用法律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青岛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相关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争议部分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八、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经生效,关于本合同条款和内容的任何变更均须由双方通过书面方式进行确认。其确认须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这些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盖章:
代表: 盖章: 代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