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合同

下沙莎

时间:2018年11月12日 .共发345篇. 19关注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地 址: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地 址:

  兹有 工程,经过投标、议标、决定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调整

  1. 工程价款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做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窝工损失或其他得有关损失;

  (5)合同条款以外得其他增减或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程可以顺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 非乙方原因得气超过4个小时以上时;停水停电停

  (4) 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 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由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得窝工损失及其他增加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4.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 元,反之每提前一天奖励 元。但奖罚累计不超过总造价得2%。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第八条:材料设备: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后双方的工作和有关责任

  1. 甲方:

  (1)进场前 天内,甲方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场地,并在乙方进场前办妥本工程报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热力电讯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求;

  (3)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4)协调施工现场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施工次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5)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6)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7)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 个月。

  第十一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 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是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2. 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并将自有机械设备,以及人员撤出施工现常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费用,同时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 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款项,由甲方承担,应退货的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它

  1. 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安装范围及条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设计和施工。

  2. 工程款项必须汇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银行帐号,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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