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小时之内”是老板的,“8小时之外”是自己的,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我们对此分的很清楚,都不愿意属于自己的生活被干扰、被打断,尤其不愿被工作上的事情无休无止地侵犯私人空间。
最近很多人都在吐槽和抵制“996”工作制,每天超长的工作时长,每周6天的工作周期,严重侵占了个人生活,打乱了生活节奏,降低了生活质量,这与现代社会提倡个体抒发的格调极度相悖,除了老板,恐怕没有人喜欢。
但多数人仍是受制于老板的,在整个雇佣话语体系中,只能听到老板的声音,普通职员没有资格参与。
虽然工作机会很多,某些行业甚至存在用工荒,但一份自认为好、适合自己脾性、专业对口的工作凤毛麟角,况且对一个有事业基础的职员来说,跳槽的成本实在太大,目前的资源、客户、关系网、行业口碑等,都将付之东流,一切从头开始。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这种表面上的潇洒,只能是小说中的桥段,而现实却是“能忍就忍吧”。
如果对一家公司心存不满,离心离德,上班就是混日子,就是忍耐,这种态度对公司对自己都是极度危险的。在体制、规章制度、文化等理念问题上产生冲突,很难让一个人热爱自己的工作,并且全身心投入到公司的发展和运营上。
这是大环境层面的不协调,个体无法改变,这也是很多人的工作现状,不喜欢,不认真,不强求,却也不离开,只要有口饭吃,到哪儿都要工作,索性待在舒适区,最起码不用在残酷的职场中拼抢厮杀。
人人都想舒适,尽可能少活动、少折腾、少思考,保持体力、能量和脂肪层,是人类在漫长的生物进化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是写入基因里的一段代码。因此,懒惰和舒适很难克服,没有强烈的动力或生存的压力,就不可能从舒适区中走出来。
最近,苹果CEO库克在杜兰大学发表演讲,他讲到1998年乔布斯邀请他加入苹果的经历,此前,他的工作非常舒适,而苹果在破产边缘。乔布斯劝说他:“要摆脱舒适区。”还说:“如果做你喜欢的事,你的生活中将不会有一天在工作。”
做喜欢的事,是每个人的梦想。因为喜欢,所以可以无条件投入时间和精力,投入自己的热情;因为喜欢,就不会懈怠,不会用懒惰来损害喜欢的人或事;因为喜欢,会不知疲倦,会愿意牺牲其它无关紧要的娱乐和享受,植根于喜欢的领域。
人们对工作不耐烦,产生厌倦,甚至憎恨,常常是因为兴趣不在于此,却又束缚了自己的时间,干的是影帝的活儿,拿的却是群演的钱。
工作只是找个事做,是谋生的手段。上班也仅仅是完成任务,是日程表上的一个选项。任务完成,就不会在心里留下痕迹,去留随意。而喜欢的事情,却很持久,不是一朝一夕的头脑发热,而会以一生的时间去浸淫,去靠近,去深入,会巴不得将生命的全部投入到喜欢的事情上。
喜欢的事,很难与生活形成明显的边界,有时候喜欢本身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因此,乔布斯的话打动了库克,“如果做你喜欢的事,你的生活中将不会有一天在工作”。
工作就是生活,生活就是工作,不分彼此,看起来这样活着挺无聊的,枯燥乏味,没有改变,没有休闲。但因为喜欢,就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一直做自己喜欢的事,快乐会一直相伴。
我有一个朋友是大学音乐教师,她曾经对我讲过:“做自己喜欢的事,做让自己快乐的事。”她还给我举她自己的例子。
她说,我喜欢音乐,目前从事的职业也是教音乐的,我的大多数朋友同样是音乐圈里的,各有各的特长和兴趣点。我每周除了学校安排的课程外,自己办了一个培训班,教几个学生,收入不多,但足够自己生活。在没有课的时候,会和要好的朋友约在一起聊天、喝茶,聊天的内容也是有关音乐的,甚至在聊天中互相学习音乐的理论和技巧,从而提高自己。
朋友的整个人生都是围绕音乐展开,工作是音乐,生活中也有音乐,工作和生活相互促进,并没有冲突,而且很享受这种状态,因为每时每刻接触和从事的都是自己喜欢的事。
做自己喜欢的事,是快乐的,能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是幸运的。珍惜这种幸运,少抱怨,多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