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默尔索是一个普通职工,故事以他母亲的死亡开始,本来应该是一个悲伤的序幕,默尔索却没有丝毫难过的意思,反而因为丧假多了两天假期有点高兴,他拒绝看母亲的遗容,葬礼上也没有任何悲楚的表现,像是一个事不关己的陌生人。
面对老板派他去巴黎工作的美差,也是一口拒绝,“人们永远无法改变生活,什么样的生活都差不多”,他会交那些看起来并不体面的朋友,对待婚姻或者恋爱都是无所谓的态度,一副世界与我无关我只做自己的样子。
直到在海滩意外错杀了一个阿拉伯人,他的生活彻底改变了,他以为自己并非出于故意,不至于要他万劫不复。
故事的后半部分只有两个场景,监狱和审判庭,检察官和律师不断对默尔索的人格进行你来我往的辩论,因为被告不关心母亲,不热爱生活,不信仰上帝,所以他被认定是一个杀人犯,所有案件的参与者、公众、陪审团、庭长、检察官、律师,都不需要被告自己为此做出什么解释和辩驳。
于是,他成了一个旁观者,静静地等待世人对自己灵魂的审判,至于他为什么开枪,是不是有预谋,已经不重要了。
不需要证据,不需要讨论案情,不需要探究因果关系,只需要证明你这个人道德观念沉沦,一个漠视母亲的人无限等同于一个杀人犯。我想起《义不容情》里的蓝洁瑛,检察官也是一脸正义的指控蓝洁瑛,一个小偷因为盗窃被发现而杀人是完全天经地义的啊,有什么理由拒绝一个饥饿边缘的人为了钱而杀人的完美推论呢。
是啊,一个道德情操低下的人是绝对有理由作出任何歹事的,舆论的偏见已经让案件无需审理结论自现,在程序正义的幌子下,根本不需要法理论证,不需要充分的因果关系,已经可以做出最“合法”的判决。一个对母亲的死如此冷漠,对工作生活没有追求,对交朋友没有筛选,对杀人毫无悔意的人,必定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必须要被送上断头台,以示“法律的神圣公允”。
“凡人立身行事,务使每一行为堪成万人楷模”我们总是做对自己有利的事,内心真实的想法如果不符合道德标准,就至死不能宣之于众,特立独行只会给你招来无尽的指摘和谩骂,如果故事里立于危地的是我们,出于本能,我们一定会采取对自己最有利的行动:无信仰的人立刻投入上帝怀抱,竭尽全力讲述自己对母亲的爱,不全是葬礼全程的冷漠脸,声泪俱下地对自己无意的枪击表示悔恨和自责。因为我们知道犯不上为了自己的原则对抗多数人形成的道德强权,而默尔索却选择坚持自我,宁静地等待最后一天的黎明,行刑前,他一次又一次拒绝神甫的布道,默尔索说:“我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对我没有兴趣的东西产生兴趣。”
“人生在世,永远也不该演戏作假。”默尔索始终如一的坚守自己的灵魂,他没有否认送母亲去养老院,没有否认在葬礼上没有哭,没有否认自己拒绝看母亲的遗容,对自己做过的任何事都坦诚以告,并毫无悔意,庭审最后庭长问他为什么开枪,他也说是因为当天的太阳,这种坦诚显然对他没有任何好处。他也知道这样的诚实只会加重自己的罪孽,但是又有什么区别呢,群情激愤已经对他这个局外人做了最后的审判。
这一切毫无意义,我没有任何补充。
身为一个中国人,最大的痛苦是忍受别人“推己及人”的次数,比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人都要多(BY王小波),可能法国人也一样。你不能接受别人的不同,也不要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比别人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