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形式:墙结构,地下层地上层,地上层高 m,总建筑面积约。
二、承包方式:
2.1、包工不包材料的大清包方式
三、承包范围:
3.1、本建筑安装工程水施、电施设计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交底资料、设计变更所含的安装工程。
3.2、施工期内安全文明施工和配合各项检查一切协助用工。
四、承包内容:
4.1、给、排水系统预埋及安装;
4.2、给水设备安装及调试;
4.3、照明用电系统线路预埋及安装;
4.4、照明用电设备、开关插座安装及调试
4.5、配合各专业分包安装施工队伍施工(包括送电、配合各专业队伍设备调试及外网施工单位完成系统综合调试验收)。
五、清包工期:
5.1、于土建同时竣工交验。
备注:如进场时间变化,甲方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准备。
六、质量要求:
6.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所承包的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如果因为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材料问题由甲方负责。
6.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及现行的建筑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以当地质量监督站及有关单位、专家评定为准。
七、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1、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全面严格遵守安全规章、规程、规定。
7.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专项施工方案自备安全带、安全帽、胶鞋、绝缘手套等一切安全防护用具并确保按规定佩戴使用。
八、双方义务:
8.1、甲方义务:
8.1-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
8.1-2、完成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交底;
8.1-3、提供电焊机一台及电源线、焊把线,提供无齿锯一台及电源线,提供套丝机、台钻的电源线但不提供设备。
8.2、乙方义务:
8.2-1、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进度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8.2-3、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8.2-4、乙方自带本工程所需的工具用具、劳保安全防护用品。
8.2-5、乙方应按规定完成班组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三级安全教育签字齐全并经甲方审核备案。提供真实有效的特殊工种证件到甲方备案,并确保施工中人证相符;
8.2-6、乙方必须制定现场负责人一名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并与甲方项目部对接工作。
8.2-7、乙方应提前7天向甲方报送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材料计划;
8.2-8、工程完工后按甲方要求将所有甲方提供剩余、节余材料及设备清点办理交接手续。
九、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9.1、本合同以单价元/建筑平方米包干(不含任何税费),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施工及安装、辅材安装、调试等各项费用,此单价不再因设计变更、定额调整、市场变化等一切因素而调整。
9.2、本合同第一次付款为栋住宅主体施工至负一层顶板混凝土浇筑完毕,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价款的80%;其后每月5号甲乙双方核对上月完成产值,并与本月15号前支付乙方上月产值的80%,本合同约定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款。
十、争议解决:
10.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终止:
11.1、乙方承包工程经甲方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并向甲方交付作业成果,工程价款支付完毕,双方履行的本合同全部义务即告终止。
十二、合同份数:
12.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