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为规范叉车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叉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叉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和小修、中修、以及其它有关叉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料。
5、“乙方”系指提供叉车定点维修服务的叉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二、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和其他有关叉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三、送修手续
1.甲方车辆发生故障时,可以用电话、来人等各种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获取求援信息
后,应在3个小时内派维修人员进行抢修。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特殊原因应提前通知甲方)。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4.乙方负责为甲方车辆提供档案,并及时做好质量跟踪服务,对甲方的车辆到期需维修或保养得项目,提前告知,协助甲方做出合理安排。
四、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省车辆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叉车维修企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 维修费用计算公式:总金额=工时数额*工时单价+材料费+外加工费等其他费用。
2、 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 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五、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车辆维修结束后,乙方须填写“维修结算单”,甲方经办人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
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甲方对维修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
服的答复,甲方可报清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六、结算方式
1、 本合同以支票(人民币)结算。
2、 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 正式修理增值税发票;
(2) 有甲方负责人签字的“车辆维修单”;
(3) 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3、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在每三个月月末2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汇总表)和发票交至甲方,甲方于次月10日前交付相应款项;或维修费超过贰万元时,乙方也须在当月25日前将所需单据、发票交甲方,甲方于次月10日前交付相应款项。乙方拒不提交相关单据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七、质量保证(在甲方严格按规定使用下,非人为造成的原因)
1、 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国家行业标准中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2、 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故障,由乙方全部负责。
3、 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在甲方按行业标准正确使用情况下,电路维修质保15天,机械维修质保三个月)。
4、 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有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其他产品或拆车件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损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发生的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不可抗力
1、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件事件包括: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其它可靠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乙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部首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对可以修复使用而采取更换方式进行维修的(如果甲方同意更换或要求更换的情况下除外),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次所有维修费用,发现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对甲方车量进行维修服务的,甲方有权拒付该次所有维修费用,发现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每次承担违约金 元。乙方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对甲方车辆进行维修,导致甲方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并由此发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3、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2、3款规定,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有权拒付该次维修费用。
4、甲方车辆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甲方车辆的安全,乙方工作人员除为维修必要外不得使用甲方车辆,如甲方车辆在维修期间所发生的损害,乙方予以赔偿。
十、争议解决
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
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十一、合同的有效期为两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应在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偿协议。
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