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生活与物质实践活动之间,总是存在着二律背反的张力,正如“诗歌是以对抗时代的进步来谋取自身的进步的”(昆德拉语)。文学的世界里,重返泥土的欲求、搭建原乡的冲动、复得返自然的惬意,一而再、再而三地延宕着。山西作家玄武的《种花去》就是这样一本书,退居到城市边沿在庭院中种植花卉,培育植物,间杂对乡野的观察,以验证反都市化生活的某种可能。《种花去》的副标题是“自然观察笔记”,这个标题稍嫌宏大,命名为“植物乡野观察手记”更为准确。一方面,作者的观察是在城乡交界地带得以完成,省城太原作为一个隐约的暗影始终存在;另一方面,与苇岸《大地上的事情》、胡冬林的长白山笔记、辽宁作家丛晓伟的自然观察笔记等散文作品展开比较的话,《种花去》的山野气息并不浓郁,相反,人间情怀与足尖的温度却贯彻如一。
对自然观察的记录,草木植物的描摹,在当下的散文中并不罕见,而对于 《种花去》这本书而言,贯穿其中的躬耕气息却构成了独特所在。其实,劳作本身就直接构成了人与大地、人与自然的亲密交换关系,在最朴素的生产劳动中,劳作的辛苦必然让位于大地的馈赠与自然的浸润。这方面,《诗经》为后人留下了诸多优美的篇什,让读者披景而入情,比如《芣苢》篇、《七月》篇、《谷风》篇等。秦汉之后,反映劳作内容的文学作品走向分野,承继《诗经》精神的篇章潜隐于民间文学之中,其它文人作品则远离了初心,或者被赋予逸情,如陶潜的《归园田居》系列;或者被安插上了政治正确性的标签,如历代的悯农作品。
院落虽小,玄武却通过一室而观天下,除了珍爱的玫瑰之外,他还手植了樱桃、葫芦、茉莉、花椒等。无论是培土、种子选择、肥料自制,都自有心得,虽然在劳作之际,会被枯枝扎破肌肤,会被蜜蜂叮咬,却乐在其中。他甚至还自己动手,用干玫瑰花泡酒,自命名为“玄酒”,邮寄给远方的朋友和上大学的女儿品尝。英国诗人萨松有“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之句,以此配合玄武的劳作及得意,甚佳!
除了庭院种植之外,《种花去》还涉及了田野考察。考察的对象多为古木植物,范围则不定,既有居所附近的荒山土坡、故土村庄,也有太原附近的群山和寺庙。出于对“文学是一种介入”的践行,玄武的田野观察抛却了常见的客观性而具备了强烈的主观性色彩,这种“执情强物”的介入方式,使得其笔下的草木山川常含悲色,隐有瓦釜雷鸣之音。如本书中的《庞泉沟》《水沟空》《飞鸟殇》《树花碎》等篇,但见草木山川被人类的野心收割,一片狼藉之处,恰有大恸生焉!然而植物是顽强的,虽被破坏,却依然可以重生,仍然可以带给我们欢喜。《雨夜韭》《春芽长》《核桃皮》等短文中,草木植物带来的欢喜,迢迢不断,如春水自流。
与作者早期的叙事散文以及历史题材写作相比较,《种花去》在文章体式和风格上体现出作者有意为之的立场转换。在行文表达上,玄武去除了形容词、副词,前置定语或者后置定语也被免除,不足千字的文章,动词和名词直接出场。这种直击的方式传达出作者欲追求“闪电在野”的审美效果,如刺客从怀中抽出短刃,爆发力惊人。不过,这种爆发力特别需要语言的功力作支撑,如何在力与美之间寻找平衡,是玄武的短文之作以后需要解决的问题。
《种花去》共分五辑,我尤喜第一辑的副标题 “千军万马,不敌一颗种花的心”,这是人到中年之后安身立命的宣言。智利诗人聂鲁达曾说过:“我要在你身上去做,春天在樱桃树上做的事情。”在本书中,玄武多次写到了手种樱桃和采摘樱桃的过程,对于生活本身,他身体力行的正是“春天在樱桃树上做的事情”。听起来似乎有点玄幻,但其实却是一种可靠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