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方晨《公敌》:乡村的隐秘与大蒜的气息

影身等候

时间:2018年09月12日 .共发308篇. 11关注

一、乡村的隐秘

在苦苦寻觅多年之后,王方晨终于为自己小说的两个永恒主题—乡村政治批判和民间伦理反思—找到了最新鲜、同时也是最贴切的表达方式。在他的长篇小说《公敌》中,一部中国乡村的秘史由此展开在我们面前。

《公敌》中的最大隐秘,是翰童集团几十年来的发展史,也是佟家庄的当代史。佟家庄是鲁西南平原上一个普通的村庄,因此,它的历史便可以看作当代乡土中国历史的缩影。李敬泽曾一针见血地指出:“王方晨的原则是‘斗争’,几乎所有作品中都贯彻着紧张的、不死不休的对峙。”王方晨熟稔营构矛盾斗争并在其中探索人性、拷问灵魂的技巧,他将当代中国的乡土秘密归结并置换为大大小小的矛盾与斗争,勾勒出这幅斗争图景上的众生相。于是我们看到,一部《公敌》,屡屡露锋芒,随处是战场,小说的可读性获得了极大的提升,并由此巧妙地避开了当下反思型小说往往思想大于内容的弊端。

初读《公敌》,带给读者最直观印象的矛盾,应该是“乡村”与“城镇”之间刻骨铭心、不可调和的对抗,在小说中即表现为佟家庄人对塔镇人的仇恨。这种仇恨建立在农民对土地特殊感情的基础上。佟家庄人“历来都是擀面杖当笛儿吹—没眼儿的‘地迷’”,一个“迷”字,深刻揭示出中国农民的集体无意识。在这种集体无意识的诱导下,他们天生地拒斥任何有可能损害土地尊严的行为;但物质与精神的双重贫困,又使他们在土地与非农业生产之间游移不定,由此形成了佟家庄人对塔镇的复杂感情。“渴望成为一个镇上人。”但长久以来,成为镇上人都只能是一种幻想,甚至连与镇上人恋爱成亲都毫无可能,由此造成了韩佃义与金枝儿的爱情悲剧,也织就了佟家庄人对塔镇的复仇情结。但韩佃义毕竟不是那个龌龊的佟小继,故意把尿撒在准备交公粮的麦子里,咒骂“我叫他们一个个吃死”,他自有高招。他的办法,就是用一种“慢刀子杀人”和“温水煮青蛙”的方式,一方面在地理和经济上蚕食塔镇,由农机厂到建安公司,直至“乡村帝国”翰童集团,使得整个塔镇除了政府机关,无一不成为翰童集团(也即佟家庄)的一部分,在将镇子掏空的同时完成了乡村对城镇的逆袭;更为可怕的是,他还从精神上腐蚀塔镇,面对镇委书记半调侃半认真、又带有明显领导口气的“不要光建设一个佟家庄,也要把塔镇建设下才好嘛”,他巧妙而恶毒地选择了为塔镇发展“娱乐业”,那些“小白楼”,不用明说读者也能清楚它们究竟是些怎样的龌龊去处。至此,佟家庄已经从方方面面控制了塔镇,其效果甚至远远超过在塔镇上空投下一枚原子弹。这个征服的过程无比漫长,将一代人由青年拖到老年,其间交织着无数惊心动魄的故事,读来自是扣人心弦,又不免让人陷入深深的思索:一代人耗尽一生的精力和心血,仅仅是为了达到一个“复仇”的目的,这种付出或牺牲究竟有多大意义?这自然也使人联想到佟黑子绝世前发出的自问:“那又怎样呢?”

在城镇矛盾这个大矛盾之下,众多的小矛盾也随即展开,其中非常突出的是佟家庄佟、韩两姓之间的矛盾。佟姓在佟家庄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而在韩佃义从东北返乡之前,曾经辉煌过的韩姓(从小说里规模不小的韩家坟园“韩林”便可以看出)在佟家庄只留下了秋分爷爷一人。正因为如此,他连祖辈坟园的一块地都得不到;而在处理土地纠纷上,佟家庄人也宁可牺牲韩姓人的利益,以一种希特勒式的“绥靖政策”将韩家坟园置换给邻村。因此,韩佃义的复仇,不仅仅只是针对塔镇,也是针对佟姓。他大闹韩林,证明了“老韩家不是没人”,“老韩家的人一个就抵成千上万!”很快又成了佟安福老书记的接班人,并最终成为“乡村帝国”翰童集团的缔造者。耐人寻味的是,直到翰童集团的成立,他也未曾忘记复仇与重振韩家的使命,“翰童”与“韩佟”谐音,他虽不明说,但一定要让“韩”排在“佟”之前,哪怕“佟家庄”不能更名为“韩家庄”。这是韩、佟两姓间矛盾在大的方面的表现。而在小的方面,则集中体现在佟克宝与韩佃义之间的斗争上。从家族观念出发,佟克宝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韩姓人成为佟家庄的领导者,更何况这个韩姓人要将祖辈传下的宝贵土地用来建工厂。在他心中,这些都是“卖村”的行为。更令他无法容忍的是,自己的儿子佟黑子与自己关系紧张,父子之间几乎闹到要兵戎相见,但佟黑子却对韩佃义无比崇拜。与他那个对土地无比留恋、因为家里第一次分到土地而在课堂上魂不守舍、几乎要放弃上大学的美好前途的哥哥相比,他简直就是佟家的逆子。因此,佟克宝才想方设法与韩佃义斗争,先是纠集村人联名上书“保卫土地”,后是宁可弃农从商也不愿受韩佃义的领导。佟克宝的形象,与王方晨此前小说中的范思德(《麻烦你跟我走一趟》)等人物形象一脉相承,他们都是在多数人趋利避害向强权低头时,不肯轻易投降和就范。但这种抵抗微弱得几乎无力,最终败下阵来。临终前佟克宝终于屈服,他让儿子喊韩佃义“韩爷”,满怀屈辱地闭上了双眼。那匹他买来之后从未役使过便被卖掉的马,几乎就是佟克宝生前为自己准备的纸钱,撒向人生之路的终点,同时也是对终将日薄西山的乡土中国的祭奠。

《公敌》中的隐秘数不胜数:佟安福因土地纠纷被邻村人夜间威胁的秘密,他主动让贤、将大权“禅让”给韩佃义的秘密,小白楼里的秘密,土管所长邵观无与佟家庄人之间心照不宣的秘密,还有古塔文物失窃的秘密、乡村少女失踪的秘密……当然更少不了翰童集团标志上那本“小红书”的秘密,那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凭借两千多年前的“道德”与圣训缔造的当代乡村传奇。可以说,《公敌》就是一部“隐秘之书”,读懂了它,便读懂了乡土中国。

二、大蒜的气息

读一部好的文学作品,除去在精神上接受了一次洗礼,嘴里往往还多少弥漫些作品所特有的味道,譬如林黛玉读《西厢》,“自觉词藻警人,余香满口”。莫言亦曾说过,“我喜欢阅读那些有气味的小说。我认为有气味的小说是好的小说。有自己独特气味的小说是最好的小说。”《公敌》就是这样一部“有自己独特气味的小说”,无论是在阅读的过程中,还是读罢掩卷回味,总有一股浓烈的大蒜气息在我身边萦绕。

王方晨是从金乡走出去的作家。金乡是赫赫有名的“中国大蒜之乡”,在这个地方,每一个人的生活都与大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公敌》中提到大蒜的地方不多,但仅仅是一家挂着篆字招牌的“蒜王大饭店”,一份“无蒜不成菜”的菜单,还有那些带“蒜”字的菜名,便足以让人领略此地的风情。《本草纲目》云,大蒜“其气熏烈,能通五脏,达诸窍,去寒温,辟邪恶,消痈肿”,乡谚又云“葱辣眼,蒜辣心,辣椒辣两头”。王方晨的文字在大蒜的气息中浸淫已久,他的小说似乎也因此有了蒜瓣的特性和功效,有了一种虐心的辛辣。

可以说,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王润滋、张炜开始,山东的乡土作家们就在合唱着一曲乡土的挽歌,王方晨自然是这支“合唱队”中重要的一员。但与其他作家大多受儒家中庸之道影响而选择“温情叙事”的套路不同,王方晨的小说中很少有那种款款的温情与隐隐的愁绪,柔软的悲悯之态在他的笔下往往被置换为出离的愤怒。正如他一篇小说的题目《王树的大叫》,“大叫”可以看作是对其整体风格的概括。

王方晨是帕慕克所说的那种典型的“感伤-反思型小说家”,在属于他的文学关键词中,“纠结”有着特别显著的地位。他的思索真诚却不免痛苦,理性坚守阴郁而悲怆。他曾说,“我不会刻意诗化乡土世界,同样也不会掩饰它”。“诗化”往往温情脉脉,读来固然让人心里暖洋洋,但却又常常伴随罂粟的甜香,久而久之,思想和精神上便不免“懒洋洋”。真正有力的文学拒绝造作且居心叵测的“诗化”,抛弃掩饰与粉饰,不会将一派雪虐风饕美化成莺歌燕舞。《公敌》中的佟志承在腊月辞官返乡,这是鲁西南平原一年中最为萧瑟凄怆的时段。小说的结尾,一场纷纷扬扬的大雪降临塔镇佟家庄,“大雪压去了广场上的嘈杂”,一出戏还未唱完就将听众变成了一个个相连的雪人;随后,佟黑子便消失在茫茫雪中,走向人生的尽头。这一切都自然让人联想到《红楼梦》,联想到“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谶语。但我脑海里涌现的,却总是《祝福》《在酒楼上》和《孤独者》。鲁迅和王方晨,虽时隔近一个世纪,却这样在白雪覆盖的乡土间奇妙地邂逅了……阅读《公敌》,寒冬的肃杀之气间以作者不动声色的冷峻叙述,每每让人感到脊背发凉,不,应该是“彻骨的悲凉”。倘若再没有那种可以“通五脏,达诸窍,去寒温,辟邪恶”的大蒜气息,读者几乎要悲怆得绝望了。

在“蒜王大饭店”的菜单上,有一道“蒜香土豆泥”。原本温婉得几乎无味的土豆泥,配上浓烈的大蒜,会是一种什么滋味?读读《公敌》,一切便都了然。我想,我们的文学,真的需要这种“大蒜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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